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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氣候法》上路周年成果不如預期 但社會共識逐步凝聚 507 期

Author 作者 整理報導|羅億庭

上(2)月15日,臺灣《氣候變遷因應法》(簡稱《氣候法》)公告實施滿一周年。《氣候法》的首要目標是將「2050淨零目標」入法,而在去(2023)年三讀修法時,環境部(舊稱環保署,去年8月升格為部)原預計在半年內提出12項優先子法,但至今仍未完全達成。目前《氣候法》的12項子法中已有七項完成公告,包含氣候法施行細則、溫室氣體盤查、自願減量與碳費等;其他一項正在預告階段,還有四項與碳費相關的草案處於討論階段。
 
根據「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的評點,該法案在這一年內的效果有些不如預期。像是原定去年底就要定案的碳費費率、徵收辦法皆有所推遲,未來可能會影響企業的減量投資,碳費對於淨零碳排的效果也將因此延後。此外,日前已公告的「氣候變遷因應法施行細則」子法也未能將減量的成果報告時限提前,因此無法與下一年度的預算編列時程配合,增加日後的治理難度。趙家緯也提到,中央的氣候治理工作依《氣候法》規範,應由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簡稱永續會)負責跨部會協調,但永續會在這一年間的運作並沒有因《氣候法》而出現改變,更未成功發揮統整的功效。
 
儘管如此,在氣候法上路這一年來,在臺灣社會已經可以看見「氣候主流化」的效果,社會上開始有愈來愈多討論強調氣候變遷的重要性。今(2024)年初「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發布的民調中,2023年聽過「2050國家淨零轉型目標」的民眾比2022年增加了17.6%。甚至在甫結束不久的2024總統大選政見發表與辯論會中,三個陣營的候選人幾乎每場都提到氣候或能源政策,顯見氣候、能源已漸漸成為臺灣民眾關心的議題之一。
 
現階段《氣候法》的一個重要檢核點,是要在今年內提出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在環境資訊中心的報導中表示,目前相關的政策規劃已逐步按照目標落實,未來也會維持原定於2025年徵收碳費的規劃,並盡速完成相關子法。另外,依據《氣候法》第10條第4項,主管機關應提出五年一期的減量目標,第三期時程為2026∼2030年,環境部必須提前二年,也就是在今年提出。未來徵收碳費的子法完成之後,環境部將展開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的作業。黃偉鳴也會於近期組成技術小組,研討如何展開法案後續的社會溝通,以符合《氣候法》強調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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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
李蘇竣(2024年2月16日)。《氣候法》上路週年促氣候主流化 還有5子法未完成。環境資訊中心,https://e-info.org.tw/node/238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