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專區

2014-12-01馴服巨獸的智慧 市場力量及監管 540 期

Author 作者 紀志毅/任教中興大學財務金融系。邱敬淵/任教臺北大學經濟系。
瑞典皇家科學院2014年將諾貝爾經濟學獎頒給讓•提侯(Jean Tirole)。雖然61歲的年紀較過去得獎者平均年齡少了6歲,但過去幾年,提侯一直是大家猜測會得獎的人,因此今年獲獎,並不令人意外。提侯是法國人,就讀過法國培訓菁英的綜合理工學院(École Polytechnique)及國立橋樑道路學校(École Nationale des Ponts et Chaussées)等「大學校」(grandes écoles)。後來到美國麻省理工學院(MIT),用三年的時間拿到經濟博士。從畢業起至今,他一直是理論經濟學的學者中表現最傑出的人之一。他的傑出,不僅是著作的質量領先同儕;他所涵蓋的領域之多,過去三十年應該沒人能比:包括賽局理論、產業經濟學、管制理論(regulation)、電信事業的管制、金融監理、公司財務(corporate finance)、金融流動性問題(liquidity)與總體經濟學、組織經濟學、及心理學與經濟學(psychology and economics)等。平均大約五年,他專注於一個領域,寫出十篇左右的論文,然後將這些論文改編成教科書。

產業經濟學的賽局革命

皇家科學院公布提侯的得獎理由,是他「幫助我們了解,如何管制具有獨佔力量的公司」。經濟學依照競爭者的多寡,將市場大略分成四種。競爭者最多的稱為完全競爭,其次是獨佔性競爭(如餐館、美髮業),這兩種市場,單一的生產者並無法影響市場價格,我們說他們「沒有影響市場的力量」,簡稱沒有「市場力量」(market power)。在另一頭,孤行獨市、只此一家的,稱為獨佔;只有少數幾家的,稱為寡佔。這兩種市場中的生產者,都具有市場力量。經濟學家很早就注意到獨佔廠商會欺負消費者與潛在競爭者,因此需約束獨佔廠商的市場力量。美國更早在1890年,便通過由參議員薛曼(Sherman)制定的全世界第一個反托拉斯法(公平交易法),藉以約束洛克斐勒的標準石油公司(Standard Oil)所做的反競爭行為。當提侯開始研究管制獨佔與寡佔的問題時,美國司法界在這方面已經累積了近一世紀的經驗,也修理過像AT&T與IBM這樣的大老虎;在此期間,經濟學者當然也有不少貢獻。那麼,提侯還能做出什麼大突破?

首先,經濟學家對於過去的反托拉斯案例,並沒有統一的分析架構。以芝加哥學派為首的學者常常認為一家公司能成為獨佔,是因為它的能力比競爭者強,因此,懲罰這些公司,並不利於提高公司的競爭力。其次,芝加哥學派對於政府干預市場一直抱持負面的看法。另一方面,堅持獨佔沒有社會利益、或政府干預是必要之惡的學者或法官也不少。換句話說,在1980年之前,對於反托拉斯案例與政府應如何管制的爭辯,常常流於意識型態之爭。其次,經濟學家在1970年代,開始將賽局理論應用到獨佔與寡佔市場,這些成果,讓學者可以重新檢視先前的反托拉斯案例,將先前的爭論,放入統一的架構中分析。......【更詳細的內容,請參閱第540期科學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