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專區

2020-05-01What is WHO? 臺灣與WHO的73年分合史(上) 461 期

Author 作者 楊予安、簡瑋廷、邱亞文
臺灣在世界衛生組織裡的身份認同, 最近屢上國內外各大新聞版面, 社群平台的討論也相當熱烈。《科技報導》460期〈Who is WHO?新型冠狀病毒對全球防疫的考驗〉一文討論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及國際衛生條例(International Health Regulations, IHR)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及全球防疫的重要性,本篇將接續為讀者分析並重溫73年來臺灣與WHO的分分合合。
 

世界衛生組織的誕生

二次世界大戰後,世界領袖在1945年齊聚於舊金山會議,共同簽署《聯合國憲章》(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並創設了聯合國(United Nations, UN)。會議期間,中國(時為中華民國)代表施思明(圖三)與巴西、挪威的代表談及在聯合國體系下設置醫療衛生專門國際組織的構想,受到矚目;中國與巴西政府於是向大會提交聯合聲明,獲全體代表無異議通過,WHO的籌組於焉展開。
 
圖一:1948 年4 月7 日WHO 憲章通過並生效,每年4 月7 日亦因此而訂為「世界衛生日」。(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接著,1946年於紐約舉行的國際衛生會議上,《世界衛生組織憲章》逐步被架構、討論並成形,由與會的61個國家代表(包括當時UN全體51個會員國在內)於當年7月22日簽署通過,1948年4月7日正式生效,WHO成為UN轄下15個專門機構(specialized agencies)之一,旨在達到其憲章第一章第1條:「求全人類企達衛生之最高可能水準」的宗旨,而「不因種族、宗教、政治信仰、經濟或社會條件而有所區別」,且「健康的定義不僅在於疾病或虛弱狀態的消除,而是生理、心理及社會三方面的完全安適狀態。」

秉持這樣的雄心壯志,WHO肩負起全球醫療衛生領導、協調、行動、研究、教育與訓練、規範制定及國際合作等重要工作,並與時俱進,因應全球衛生所需,提供世界各國相關技術協力及緊急援助。此外,WHO也鼓勵並促進消滅流行性疾病、地方性疾病或其它疾病的工作,並修訂有關疾病、死因及公共衛生工作的國際命名與標準化流程等。

 

臺灣與WHO的分合概廓

WHO的組織架構包括世界衛生大會(World Health Assembly,WHA)、執行委員會(Executive Board, EB)及由幹事長所領導的秘書處(Secretariat),總部設於瑞士日內瓦,並於全球設有非洲區、美洲區、歐洲區、東地中海區、東南亞區及西太平洋區(中華民國原屬區域)等6個區署辦公室(Regional Offices),因地制宜地關注各區域內的醫療衛生議題。
 
圖二:設置於瑞士日內瓦的WHO 總部主大樓。(By Thorkild Tylleskar - Own work, CC BY-SA 3.0, Wikimedia)
 

截至去(2019)年,從1946年的61國簽署,發展到如今的194個正式會員,當中包括192個聯合國會員國及2個非聯合國會員國:庫克群島(Cook Islands)和紐埃(Niue);2個仲會員(Associate Members):波多黎各(Puerto Rico)和托克勞(Tokelau)。而為大家所熟知的「WHA觀察員(Observers)」,則有教廷(Holy See)、國際紅十字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 ICRC)、馬爾他騎士團(Sovereign Military Order of Malta)等6個。
 
圖三:發起創立 WHO 的施思明醫師與巴西籍醫師寶拉.蘇察(Geraldo da Paula Souza),攝於第一屆世界衛生大會。(WHO 臉書)
 

根據WHO相關規定,要取得觀察員身分,可透過WHA決議或WHA主席、WHO幹事長邀請,如巴勒斯坦解放組織(Palestine Authority)便是經1974年WHA通過,自1975年起以觀察員身分參與WHA至今。而臺灣在2009 ~2016年馬英九總統在位的八年間則是應當時WHO幹事長陳馮富珍每年具函邀請,以「中華臺北(Chinese Taipei)」的名義成為WHA觀察員。

2017年,馬執政時期結束後,臺灣遭遇八年來首次未獲邀參與WHA,近日因抗疫而聲名大噪的衛服部長陳時中,當年甫一上任便在日內瓦吃了WHO的閉門羹。回顧WHO創立至今的73年,我國自最初的創始元老國,享有正式會員權益並克盡義務,至1971年退出聯合國及WHO等相關組織,2009~2016年八年間以觀察員身分重回WHA,到如今連以觀察員的身分出席WHA亦不可得,這其中的大起大落唯臺灣冷暖自知,實令人不勝唏噓。

 

1948~1972熱戀蜜月期:回憶總是美好

如前所述,1948年WHO的創立,中華民國功不可沒;而WHO創立之初的二十餘年間,中華民國亦為正式會員並積極參與WHO相關事務。我國方頤積博士擔任WHO西太平洋區署首任幹事長,執掌位於菲律賓馬尼拉的區署辦公室長達15年之久,更多次在臺灣舉辦高階及技術會議,包括於臺北市中山堂中正廳開幕的第10屆(1959年)區署年會,當年各國代表還參訪了甫成立的臺北榮民總醫院和進行中的桃園石門水庫工程;第18屆(1967年)的區署年會,時任WHO幹事長巴西籍的坎道(Marcolino Gomes Candau)甚至親至臺灣參加。臺灣精神醫學之父、擔任臺大醫學院及附設醫院首任神經精神科主任近20年的林宗義醫師,於1965年受聘至WHO總部擔任心理衛生部門主任(Director),其他應聘投入WHO工作的專家、顧問、官員等更是不勝枚舉;這些都再再顯示了我國與WHO的交流頻繁、關係密切。

這段期間正值臺灣光復初期,百廢待舉,許多疾病的防治與基礎醫療衛生建設亟需協助發展。1952年5月,在WHO與美國援外機構的技術和經費大力支持下,臺灣開始推行瘧疾控制計畫,這甚至早於1955年WHA才決議施行的全球瘧疾根除計畫。當時,全臺灣總人口不過780萬,據估計瘧疾患者就超過120萬,短短十數年的時間後,WHO便自1965年11月1日起宣布臺灣為瘧疾根除地區WHO助理幹事長西格爾(Miltan P. Siegal)親自來臺授予「臺灣瘧疾根除證書」,由內政部長連震東代表接受。除此之外,其它傳染病如:白喉、結核病、性傳染病及砂眼的防治,甚至是婦幼保健、廢棄物處理等,都有著WHO所派駐專家顧問們的身影。1967~1971年,WHO更提供臺灣選派上百名優秀醫療衛生人員出國進修的獎學金,其中包含享譽國際的蚊子博士連日清。

 
圖四:於1950~1970 年代,四度擔任WHO幹事長的坎道。(By Hans Peters / Anefo - Nationaal Archief, CC BY-SA 3.0 nl, Wikimedia)
 

1972~1997分手冷戰期:中國代表權之爭

1950年初,蘇聯代表在聯合國安理會提出「排除國民黨政府代表,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中國席次合法代表」一案,開始了兩個中國長達22年的聯合國中國代表權之爭。

隨著前蘇聯與其它社會主義國家成為聯合國的正式會員,以及隨後許多開發中國家的加入,稀釋美國在聯合國的影響力,中華民國的外交處境逐漸嚴峻。

1971年10月,聯合國大會以76票贊成、35票反對、17票棄權,壓倒性通過了從此改變臺灣命運的2758號決議:「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立即驅逐蔣介石在聯合國及其相關組織內的代表,因所有席位皆為非法佔有。」當時的中華民國政府在「漢賊不兩立」、「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立場下,代表周書楷甚至在表決前就以程序問題發言,上台宣讀「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聲明,後率團步出會場。聯合國大會後,聯合國秘書長去函包括WHO在內的各聯合國相關機構,建議仿照聯合國的作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的中國席次,WHO遂於1972年WHA通過25.1號決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所有權利,並驅逐蔣介石的代表。」臺灣從此被WHO排除在外,至1997年的25年間關係降至冰點。

從1948年WHO創立第一個25年間的關係密切,到1972年退出後下一個25年間的毫無往來;直至1997年,因中國及香港的H5N1禽流感疫情爆發,臺灣才開始意識到被排拒於全球防疫網絡與衛生體系的危機,因刊登篇幅關係,下期我們將聚焦於臺灣自1997年起奮鬥至今,努力躋身世界醫療衛生體系的未竟之業。⋯⋯【《科學月刊》官方網站(https://www.scimonth.com.tw)已刊載電子全文,可一睹為快哦!】

延伸閱讀
1. 邱亞文,《世界衛生組織:體制、功能與發展》,第二、三、四、十、十一章,財團法人臺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臺灣聯合國研究中心,2008年。
2. 邱亞文,〈世界衛生組織的發展與挑戰〉,《國際衛生》,第五章,華杏出版社,2012年。